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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档案
单位名称 营口市佛教协会
资料认证 单位资料未认证
级别 市级
类型 协会
所 在 地 辽宁/营口市
注册资本 3万人民币
注册年份 1980
服务宗旨 组织佛教徒学习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;加强教徒的思想教育,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觉悟。表彰本市佛教界人士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、促进祖国统一、维护世界和平的事业中作出贡献的先进事迹。协助政府开展宗教工作、发扬爱国爱教精神、指导僧众开展正常佛教活动。贯彻执行中国佛教协会和辽宁省佛教协会的决议和决定。加强爱国团体的自身建设,依法指导全市佛教寺院和团体。引导和教育佛教徒遵纪守法,抵制邪教,制止不法人员利用和假借佛教名义进行各种非法或违法活动。督导佛教寺院开展自身建设和管理,树立优良的道风
行业标签 机构组织    
单位介绍
营口市佛教协会,成立于1980,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西16号,组织佛教徒学习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;加强教徒的思想教育,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觉悟。表彰本市佛教界人士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、促进祖国统一、维护世界和平的事业中作出贡献的先进事迹。协助政府开展宗教工作、发扬爱国爱教精神、指导僧众开展正常佛教活动。贯彻执行中国佛教协会和辽宁省佛教协会的决议和决定。加强爱国团体的自身建设,依法指导全市佛教寺院和团体。引导和教育佛教徒遵纪守法,抵制邪教,制止不法人员利用和假借佛教名义进行各种非法或违法活动。督导佛教寺院开展自身建设和管理,树立优良的道风和学风;督促寺院制定丛林管理、教制仪规等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,如法进行正常的法务活动。全市佛教界重大的人事安排、对外联谊、财务收支、大型法务活动,由本会配合市、区县政府宗教主管部门的行政领导予以必要的督导。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,维护全市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,维护全市佛教团体、佛教活动场所、佛教自养服务事业的合法权益;密切联系全市佛教徒,深入调查研究,如实反映情况,向有关部门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。兴办佛教教育事业,培养佛教四众人才,提高佛教界的整体素质;开展佛教文化学术研究,出版佛教经书刊物,编写佛教史料,配合有关方面保护佛教文物古迹。依法有序正常管理营口佛教寺院、团体的房地产等教产。支持各区县基层佛教协会开展会务,并对各区县基层佛教协会的会务进行指导和检查。各区县基层佛教协会有义务贯彻执行本会的决议和决定。开展与台湾、香港、澳门及海外侨胞中的佛教徒的联谊工作,增进了解,加强交流,促进营口的对外开放及佛教事业的发展和祖国统一。协助中国佛教协会和辽宁省佛教协会开展与世界各国的佛教界、国际佛教友好组织、国际宗教和平组织的交往与合作,推动中外佛教文化交流和世界和平事业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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